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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大风口,全民持股时代已来临!

不少企业存在股权代持现象,许多IPO案例表明,股权代持行为不仅普遍,而且原因多样、形式不同。

关于股权代持,很多人对此存在疑问:股权代持合法吗?

所谓股权代持,也被称为委托持股、隐名持股、股权挂靠,是指实际出资人(即被代持人)与名义出资人(即代持人)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,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,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。

虽然股权代持带有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因素,但其在法律层面上是受到认可和保护的。

关于股权代持,下面这几个问题是我们需要了解的:

01

股权代持行为是合法的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公司法》若干问题的规定(三)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,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,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,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,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。”

02

股权代持是实现全民持股的一种方式

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,搜了股份借力“一县一品”特色产业,助力打造“全民持股,美丽乡村”,加速实现共同富裕。而“一县一品”样板企业选择股权代持的原因多种多样。除了因股东身份因素而选择代持外,还有法律所需,比如曾经《公司法》就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。

人人持股当“老板”,全民捧上乡村振兴“金饭碗”,让土地资源“活”起来,让农民腰包“鼓”起来,一起唱响乡村振兴“新农歌”,绘就共同富裕新蓝图。

03

代持行为应得到其他股东的认可

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因此,股权不能私相授受。股权代持应该得到其他所有股东的认可,一个可行的操作方式是由其他股东在股权代持协议上签字。

04

约定可能发生的股权调整或稀释的方式

有新的股东(比如后续股权激励对象)或投资人进入,可能导致被代持股权的调整或稀释,需要在代持协议中约定被代持股权调整或稀释的方式,避免这些行为发生时引起争议。

05

约定显名的条件

代持协议中需要约定结束代持的条件,股权激励方式下结束代持的条件通常是达到了服务年限。符合结束代持的条件时,即通过变更工商注册登记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。

搜了股份全面推进“3451工程”建设,2021年以来已打造“川蜀牧业”“胡椒科技”两大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样板企业。两家公司秉承以“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”为长远发展目标,立足实际,发展特色农业,变“村民”为股民,变传统“农产品”为乡村振兴“一县一品”,为新时代农业产业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、标准化助力。

*第二届博鳌国际金融峰会,各地各界“乡村振兴”代表千余人齐聚博鳌,共同探讨“一县一品·乡村振兴”的新路径、新模式、新格局。

乡村振兴,产业振兴是关键,以人为本是核心。不论是“川蜀牧业”,还是“胡椒科技”,都是以农民为主体,以股份合作为载体,充分发挥股权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,促进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创新,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,为产业现代化、标准化、规模化提供支撑,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,着力激发参与者的内生动力,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。

*第二届博鳌国际金融峰会,以“数字金融,链合世界,科技赋能全球产业”为主题进行深度探讨

股权代持有什么好处

“共谋乡村振兴,促进共同富裕”,这是搜了股份一直坚持的事业。若想实现共同富裕,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。

作为乡村振兴先行企业,“川蜀牧业”、“胡椒科技”选择股权代持可以集中股权,避免股权过于分散导致表决权不集中造成的运营成本浪费。

*2021第二届博鳌国际金融峰会现场,三农专家谈“乡村振兴”

同时,它有助于城乡要素优化重组,激活闲置资源资金;有助于培养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壮大农村集体经济;还有助于农村劳动力整合高效利用,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等。

股权代持,把“资源变资产,资金变股金,农民变股东”,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壮大新兴业态,提升新型产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,形成更为广泛的产业集群新形态,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。


发表时间:2022-01-10